冀房协〔2019〕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房地产(开发)协会、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部门:
开展“燕赵广厦杯”认定是申报国家“广厦奖”的基础工作,目的在于为百姓提供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全、绿色低碳的居住条件。2019年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房协)将继续在会员单位中组织开展“燕赵广厦杯”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中、小城市的不小于3万平方米;旧城改造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
(二)工程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三)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A级及以上性能等级标准,或通过验收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
(四)建筑工业化应用水平高,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技术应用效果较为突出,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原则上30%以上。
(六)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达到90%;对物业管理满意度达到75%以上;入住率50%以上。
(七)非住宅类项目以经营性项目为主,且应为当地标志性建筑。
(八)已获得省级建设行业相关部门奖项的项目,可作为“燕赵广厦杯”认定项目优先申报。
二、申报办法
(一)有申报“燕赵广厦杯”意愿的企业向项目所在地的市房地产(开发)协会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初审,然后上报省房协。尚未设立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的,可直接向省房协申报。
(二)通过河北省房地产网“广厦评奖”专区下载以下文件:
1.“燕赵广厦杯”管理办法及认定标准。
2.认定项目申报表及提交资料要求。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项目由“燕赵广厦杯”市级机构负责初审; 省房协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复审、认定。
(二)项目可随时申报,分批认定。
(三)省房协对认定合格的项目颁发牌匾和证书,并抄送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载入行业信用档案。
四、时间安排
(一)“燕赵广厦杯”认定工作于 2019年3月开始启动。企业申报工作到 2019年7月底截止,市级机构推荐工作到 2019年8月底截止,省房协从2019年10月起组织认定。
(二)各市机构应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燕赵广厦杯”活动,在企业申报、推荐、认定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并及时与省房协沟通。
五、其他事项
文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用word格式制作,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不得弄虚作假。(项目情况要有实体拍照,已获得荣誉要有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仇玉琴 手机:13012163650
邬可璋 电话:0311- 87870361
邮 箱:zonghebu92@163.com
官 网: www.hebrea.org.cn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04号华飞捷座2121室
附 件:1.2019年度“燕赵广厦杯”认定项目(住宅类)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