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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办理补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12-22 15:01:44 来源: 河北省房地产网 作者:
摘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2021〕97号)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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